4项食用菌菌种强制性国家标准发布,2027年5月1日起全面实施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正式批准发布《黑木耳菌种》(GB 19169—2026)、《香菇菌种》(GB 19170—2026)、《双孢蘑菇菌种》(GB 19171—2026)、《平菇菌种》(GB 19172—2026)4 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将于2027年5月1日统一实施,同步废止2003年版本标准。
农业农村部食用菌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食用菌标委会”)秘书处依托上海市农业科学院农产品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设立,本次4项菌种国家标准修订工作由食用菌标委会全程统筹组织、秘书处具体协调推进。2023年8月30日,食用菌标委会正式启动对原有4项菌种国家标准的集中复审工作,组织各标准主持单位提交复审报告;2023年10月25日,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结合产业发展现状与行业监管需求,建议予以修订。2024年5月28日,4项菌种国家标准修订任务下达后,食用菌标委会指导主持单位组建起草组,联合全国科研、企业、检测机构开展调研与验证,历经征求意见、专家审查、报批审核等全流程环节,高标准完成标准修订工作。
新版标准紧扣农业农村部“种业监管执法提升年”工作部署,全面强化种源质量管控,新增种性要求,与品种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测试全面接轨。标准首次纳入液体菌种等新型菌种质量要求,统一规范容器、感官、生物学指标、菌种活力及检验判定规则,完善抽样、出厂检验与型式检验要求,同步优化标签、包装、运输等流通环节规范。
此次4项强制性国标发布,将进一步筑牢食用菌菌种质量底线,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无证生产、销售假劣菌种等违法行为,对提升我国食用菌种业核心竞争力、保障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