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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故事征文优秀作品】将清廉转化为造福一方的实绩
——“天下第一廉吏”于成龙廉政故事

作者:易建平 来源:农业科技信息研究所 发布时间:2026-08-27 15:21:08 浏览次数: 【字体:

于成龙(1617—1684),字北溟,号于山,清代山西永宁(今山西省吕梁市方山县)人,清初著名清官、能臣。他为官二十余年,始终坚守“清、慎、勤”三字准则,一生淡泊名利、克己奉公,吏治清正、体恤民生,是中国古代清官的典范。康熙帝评价他为“清官第一,天下第一廉吏”。

广西罗城,是于成龙仕途的起点。顺治十八年(1661年),四十五岁的于成龙进京备选,被授予广西罗城县令一职。罗城位于广西北部少数民族地区,万山峻岭,瘴疠盛行,北人视为绝境。加之瑶、僮等民族杂处,语言不通,纠纷时起。于成龙受命时,罗城县新隶于清统治下不到两年,民生残破不堪。他之前的两任知县一死一逃。于成龙面对亲友的担心和阻拦,不以为然地说:“君命也,独不闻义不辞险耶!”,他在临行前给友人的一封信中写道:“某此行绝不以温饱为念,所自信者,‘天理良心’四字而已。”

当时的罗城县城仅有6户人家、草屋10余间,满目荒芜,环境之险恶、条件之艰苦,超乎想象。于成龙一行只得寄居于关帝庙,在院子里垒土作为几案,每天蹲在地上吃饭。不久,随从仆人大半染疫病而死,剩下的也告归而去,只剩于成龙孤身一人。他在给友人的信中说:“万里惟余一身,生死莫能自主,夜枕刀卧,床头竖二枪以自防。”

于成龙到任后,实心做事,励精图治。首先整顿治安、保境安民。着手恢复社会秩序,以铁腕手段严惩盗匪,迅速肃清境内匪患,甚至亲自领兵越境清剿。三年后,罗城治安好转,百姓得以安居乐业。二是革除弊政、复苏经济。稳定秩序后,于成龙推行“革大耗”与“减盐引”,前者免除官府额外加征,后者打击盐吏腐败,抑制盐价减轻百姓负担。与此同时,他亲自扶犁耕作,劝课农桑,表彰勤劳者,劝导荒废者。三是劝教兴学、移风易俗。他不仅修建城墙、疏浚护城河,更出资建造学堂,招收当地子弟,并亲自登坛授课;还设立养济院收养孤寡,逐步改变了当地风气。

于成龙在罗城当了七年知县,以清廉和实干,使罗城由乱到治,与乡民亲如“家人父子”,深受百姓爱戴。当地百姓见于成龙不带家眷,生活清苦,便主动给他送来一些土特产。于成龙一概谢绝,他说:“我一个人无需这些东西,你们拿回去孝敬父母如同我受。”在每次缴纳田赋时,他们总留出数钱放到于成龙的案桌上。开始,于成龙不明白他们的意图,便问此为何意?他们说:“阿耶(‘耶’同‘爷’,此处指于成龙)不要‘火耗’,不谋衣食,难道酒也不买吗?”于成龙感动不已,仅留下够买一壶酒的钱,余钱全部退回。离任之时,罗城百姓十里相送,并修建“于公亭”来纪念他。

在二十余年的宦海生涯中,于成龙三次被举“卓异”,所到之处,皆有政声,成为清代循吏的代表人物。康熙帝曾赞谕道:“朕博采舆评,咸称于成龙实天下廉吏第一。”百姓呼为“于青天”,民间还流传着“鬼有冤枉也来伸”的歌谣。

于成龙身处乱世浊世,却能一生守廉、终身自律,位卑不忘为民,位高不改初心。百姓口碑、清正名节,是为政者最大的财富。将清廉转化为造福一方的实绩,正是对初心最好的坚守。新时代的我们,当以于成龙为镜,在修身立德的同时,更要树立“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的为政理念,将清廉之风与实干精神深度融合,真正做到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实实在在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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