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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作物种业知识产权保护研讨会在我院成功举行

来源:质标所 作者:陈海荣 发布时间:2021-11-01 11:23:53 浏览次数: 【字体:

10月30日,由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主办,上海市农业科学院承办,农业农村部植物新品种测试(上海)分中心、长三角地区植物新品种保护技术联盟协办的农作物种业知识产权保护研讨会在沪成功举行。市农业农村委一级巡视员王国忠,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理事会副主席、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研究员崔野韩,市农科院党委书记、院长蔡友铭,市农科院副院长谭琦、赵志辉,市农业农村委种业管理处处长张建庭、副处长李建刚等领导出席了会议。

研讨会邀请了9位领导和专家,系统地介绍了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现状和《种子法》修订进展、实质性派生品种(EDV)制度,交流了上海市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的进展,解读了首例食用菌知识产权保护即丰科食用菌菌种侵权案件和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与转化应用,探讨了DUS测试与品种管理、MNP标记技术及其应用及研发组织植物新品种权管理规范等。

王国忠指出,植物新品种权是农业领域最重要的知识产权,是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植物新品种权保护意义重大。他表示,在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本市将深入推进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和保护种业知识产权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全链条全流程的监管,严厉打击套牌侵权、制售假劣等违法行为,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为净化种业市场、推进种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崔野韩表示,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部署的需要,是激发种业原始创新活力的基础保障,也是提升我国种业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手段。要正确认识当前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以《种子法》《条例》修订为基础,完善制度建设,以强化支撑为目标引进先进技术,以主动作为为思路开展专项整治,全面强化保护工作。他列举了申请品种权的重要性,并介绍了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概况及《种子法》修订进展,并透露修订后的《种子法》将重点建立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扩大新品种权的保护环节、保护范围,完善侵权赔偿制度等。

蔡友铭表示,上海丰科公司食用菌品种维权案是中国微生物知识产权第一案,也是中国首例食用菌菌种专利侵权案,建立了菌种同一性鉴定方法的行业先例,有着开创性的法律指导意义。他指出,我国亟需构建植物新品种保护“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新格局。此案胜诉对激发国内食用菌企业及个人的品种研发积极性,规范行业菌种生产与管理,促进食用菌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有着重大的意义。此次研讨会邀请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业内专家、种业企业等汇聚一堂,共同探讨推进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的有效路径,全力营造和维护良好的种业发展环境,也是落实种业振兴行动方案的具体体现。

为了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此次研讨会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举行,并通过腾讯会议、视频直播的形式在全国范围分享,吸引了3000余名业内人士在线观看、参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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