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党建文化>纪检监察>廉政教育>详细内容

在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中更好履行纪检监察职责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杂志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8-15 09:50:32 浏览次数: 【字体:

胜人者有力,自胜者恒强。最近,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坚定不移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形成党长期执政条件下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有效途径,为新形势下加强党的自身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确保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永葆旺盛生命力和强大战斗力,指明了方向。

  在进行社会革命的同时不断进行自我革命,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政党最显著的标志。以党的十八大为标志,我们党开启了以自我革命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壮阔征程,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始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首要严肃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用打虎拍蝇猎狐的持续高压坚定不移与腐败作坚决斗争,沿推进“四个全覆盖”权力监督格局探索强化党和国家自我监督、破解历史兴亡周期律之路,经过坚持中巩固、深化、拓展,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的重大成果。但也要看到,成效显著并不意味着可以高枕无忧,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不意味着彻底胜利,新形势下党面临的“四大考验”“四种危险”具有长期性、复杂性、严峻性。伟大复兴关键时期,改革发展重要阶段,以党的自我革命保障和促进党领导的社会革命,以全面从严治党巩固党的团结统一,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党才能不断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

  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必须保持充沛顽强的斗争精神。依靠自身力量发现问题、纠正偏差、推动创新、实现提升,并非轻而易举之事,亦非一朝一夕之功。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党要团结带领人民有效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必须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这个伟大斗争,当然包括与管党治党宽松软、作风不严不实的问题作斗争,与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搞“七个有之”“五个有的”的言行作斗争,与一切损害人民利益、群众深恶痛绝的腐败现象作斗争。斗争需有斗争的精神、斗争的策略。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从知行合一的角度审视自己、要求自己,在重大原则问题和大是大非面前,始终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敢于担当、敢于斗争,保持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以“踏平坎坷成大道,斗罢艰险又出发”的顽强意志,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切实把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做实做好。

  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始终坚守协助职责、履行监督责任。纪检监察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进行自我革命、推动社会革命的重要力量。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履行党内监督国家监察双重专责机关,在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伟大实践中,必须坚持“三个一以贯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践行“两个维护”,坚决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方针和要求。紧扣协助职责定位,督促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在全党一体全面落实,巩固和发展全党动手一起抓的良好局面。坚持把监督挺在前面,自觉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当前,尤其要对照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工作部署,把握“稳”的内涵、强化“进”的措施,持续深化“三转”,把深化改革、正风肃纪、审查调查、巡视巡察各项工作思路举措搞得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努力实现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不断进行自我革命,勇于同一切影响党的先进性、弱化党的纯洁性的问题作坚决斗争,实现“四个自我”,我们就能在革故鼎新中自我跨越,不断为党和人民事业注入无限生机活力。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