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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院节能宣传及节能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6-23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院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根据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发改委等十七个委办局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十四个部门〈关于2011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意见的通知〉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我院开展节能工作通知如下:
⒈  围绕主题,营造氛围。今年全国节能宣传的主题是“节能我行动,低碳新生活”。各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要把节能低碳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为宣传重点,利用院网、手机、墙报、宣传画等方式,在全院强化能源资源国情宣传教育,倡导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从身边事做起,节约一度电、一杯水、一张纸、一滴油,进一步提高全体职工的节能意识。
⒉  节约能源。结合夏季用电高峰形势,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空调室内温度控制的规定,即夏季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温度不高于20摄氏度,充分利用自然通风,改进空调运行管理,加强维护保养。水电管理部门要执行好巡查制度,及时处置“跑、冒、滴、漏”现象。绿化保洁部门尽可能采用天然河道水冲洗道路和浇水。加强电梯运行调节和维护保养,鼓励职工三楼以下往返不乘电梯。倡导办公建筑充分利用自然采光,使用高效节能照明灯具。减少空调、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开水器等用电设备的待机能耗,及时关闭用电设备。后勤食堂要采取有效措施,降低煤气和易耗品等的消耗量。
⒊  加强公务车辆的能耗管理。制定节能规范,积极推行公务车辆定点驾驶规范,积极推行公务车辆统一定点保险、定点加油和定点维修,推行单车能耗核算。
⒋  节约办公资源。各单位因搬迁闲置的固定资产,各单位要做好登记管理,根据实际需要继续使用或调拨至其他部门重新使用。有效推进无纸化办公进程。院内通知提倡公务手机短信+电话提醒模式;继续执行文件正反两面印刷制度,减低纸张消耗。保持搬迁包装纸箱循环重复利用的好作风,提倡鼓励使用环保再生纸,抵制商品过度包装。
⒌  节约和安全使用各类危险化学品。应以满足科研需要的最小量为标准,限量采购,节约使用。特别要重视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无法自行处置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进行处置,实现绿色排放。
⒍  在建和新建的基本建设项目要重视节能效果的审核,使用节能新材料、新设备、新措施。基建维修工程也要注重添加或更新节能设施和措施,从源头上实现节能效果。
请各单位、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倡导节能文化,对应上述节能要求,做好本单位、本部门的节能工作。
 
 
上海市农业科学院办公室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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