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通知公告>详细内容

上海市农业科学院2024年高层次创新人才引进公告

来源:组织人事处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4-30 15:30:16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增强上海市农业科学院科技创新的整体实力和人才队伍的国际化水平,我院拟面向海内外公开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上海市农业科学院是上海市属综合性农业科研机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成立于1960年。下设作物育种栽培研究所、林木果树研究所、设施园艺研究所、食用菌研究所、畜牧兽医研究所、生态环境保护研究所、农业科技信息研究所(数字农业工程与技术研究中心)、生物技术研究所、农产品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上海市农业生物基因中心等10个研究机构,1个综合服务中心和1个综合试验站。拥有39个国家级和部级科技创新平台,18个市级科技平台。全院现有在职职工842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784名,国家百千万人才4名,市领军人才14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科技人员408名(研究员141名),硕、博士692名(博士343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61名,拥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形成了粮油作物种质创新与推广应用、园艺作物新品种选育与高效栽培、食用菌种质创制与产业化技术、畜禽新品种选育与健康养殖、生态农业与植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与保鲜加工技术、农业生物技术与资源评价利用、现代农业经济与数字农业技术等八大优势学科(领域);与30多个国家或地区开展科技交流和合作研究;编辑出版《上海农业学报》《食用菌学报》等7本学术类、技术类刊物;重点培育种子种苗、食(药)用菌、生物疫苗三大科技产业;科技服务立足上海、辐射长三角,服务全国,在上海和全国各地建有新品种和技术示范基地170余个。建院60余年来,取得各类科技成果2278项,获部、市级以上科技奖励成果402项,其中,国家级科技奖励30项,部、市级科技进步一等奖36项;获得专利和植物新品种权、通过审(认)定品种2018件,其中通过国家审(认)定品种114件;发表论文8000余篇,出版专著和编著341部。

二、引进条件与待遇

(一)引进条件

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应具备下列之一的基本条件:

1.两院院士、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国家杰出青年基金或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首席专家、省级领军人才;

2.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并有自主知识产权且可转化的成果;

3.具有博士学历,有3年以上的海外科研经历并有代表性科研成果;

4.具有特殊专长,确属我院紧缺急需的。

(二)人才待遇

1.采取“一事一议”原则,按照实际岗位需要和职责,确定相应待遇。我院将为优秀人才提供有竞争力的待遇及相关配套。

2.基本工资按引进单位的工资政策执行,奖励性绩效与本人业绩贡献挂钩。

3.首聘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经费由我院统筹安排,包括岗位津贴、周转住房、科研启动经费。岗位津贴在入职到岗后按月发放;市区周转住房(协议期内免租金)待合同签订后提供;科研启动费按年度拨付。

4.在科研项目申请、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团队人员配备、实验室建设等方面给予倾斜。

三、引进计划

详见《上海市农业科学院2024年度高层次创新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附件)。

四、报名及引进流程

(一)应聘人员将应聘简历及代表性学术成果的佐证材料发送至附件“岗位需求表”联系人邮箱,同时抄送院组织人事处邮箱:renshi@saas.sh.cn。报名时间全年有效。

(二)院属科研单位对符合条件及要求的应聘者进行初审面试,经所在单位班子会议决定后提出引进人才申请,上报院组织人事处。

(三)院组织人事处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组织相关专家对拟引进人才进行复试,复试结果提交院党委会议审定。

(四)经院党委会批准后,聘用引进人才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五、联系方式

岗位咨询:详见岗位需求表联系人。

政策咨询:吴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021-67108112、62206968。

 

附件:上海市农业科学院2024年度高层次创新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


202404301531007624.xlsx



 

 

上海市农业科学院组织人事处

2024年4月30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