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沪综治委【2011】9号文——《上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命名2010年度上海市“平安城区”、“平安社区”、“平安小区”、“平安单位”、“平安家庭”的决定》悉,我院院属十一个单位荣获“市级平安单位”称号,实现了院属单位创建“市级平安单位”全覆盖的目标。
在院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我院自2007年起在全院开展平安研究所(中心、站)创建活动。按照市综治委工作要求,在院属各单位领导的重视和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在食用菌所、基因中心2007年获市级平安单位的基础上,我院
作物所、
园艺所、质标所、生态所、生物技术所、信息所、畜牧所、庄行综合试验站、综合服务中心、数字农业中心、科立特公司也荣获此项殊荣,为进一步创建“平安示范单位”夯实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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