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艺所举办新《种子法》专题培训会
为保护和合理利用种质资源,规范品种选育过程,维护品种选育者的合法权益,使科研育种工作者准确理解和把握《种子法》新规定。8月14日下午,园艺所在华漕院区第六会议室举行主题为“增强法制观念 提高综合素质 推动科技创新”的新《种子法》系列专题培训会。会议由园艺所所长朱为民主持,园艺所全体在职职工参加。
首先,园艺所党总支书记万常照做了动员讲话,他指出本次培训会,是陈利明芦笋事件和院党委对我所巡察反馈意见落实整改的一项重要举措,并希望全体职工以本次培训会为契机,一要提升法律法规意识,坚决不踩法律红线;二要增强新品种保护意识,知法懂法守法,保护好自己科技成果的同时,不作假不销假,自觉抵制制假、售假行为;三要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力度,让更多科技成果在生产上发挥作用,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培训会上,来自市农技中心检疫科姚红梅研究员作了植物检疫办理及注意事项的培训,详细介绍了植物检疫相关法律,着重介绍了如何办理植物检疫及注意事项,最后分享了如何识别植物检疫证明编号。随后市种子管理总站陈银华研究员作《农作物品种审定、登记、认定的基本要求和规范申请》的报告,系统地讲解了品种保护权、品种审(认)定以及品种登记的特征、范围、性状要求、申请步骤、审查机关等,以及每个环节的注意事项。最后来自市农技中心执法科的叶海龙科长作《提升法制意识 规范科研经营行为》的报告,从种子法修订背景、种子的行政许可、种子经营网上备案、种子销售标签和使用说明等新旧种子法的不同规定作了对比,并对如何办理作了详细说明,同时就如何应对在种子生产经营等过程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和种子纠纷作出指导。
最后,朱为民所长要求广大职工消化吸收培训会所得,在工作中做到以下三点,一要坚持底线思维,遵纪守法,精细化管理;二要精确把握新种子法出台后带来的新要求和新变化,时刻保持与国家政策法规一致,积极适应新形势,新常态;三要勇于担当,加强与企业合作,规范经营,把上海种业做大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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