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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干部管理处(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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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干部处是在院党委领导下开展对离休干部和退休局级干部管理服务以及承担院所两级退休职工管理的职能部门,与工会合署办公。其主要职责是:

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市老干部局的各项离休干部政策及规定,负责制定我院具体的操作办法和相关细则。

2,负责落实老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做好日常服务管理工作。

3,负责全院工会工作,指导基层工会开展工作;

4,负责院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指导基层单位的退管工作。

5,负责院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指导基层工会开展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

6,负责编制我院离退休干部经费、工会经费的年预算工作,并按规定进行管理使用。

7,组织开展参观、考察及有益于老干部、职工身心健康等活动。

8,接待处理离退休老同志、职工的来信来访和相关政策咨询等。

9,做好相关工作的宣传、调研和统计信息管理工作。

10、承办院党政领导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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