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农业科学院的授权声明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8-18 15:13:06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上海市农业科学院研制的食药用菌保健系列、科研中试产品仅委托上海瑞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百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经销。其它单位或个人不得利用上海农科院名义进行此类产品的销售或宣传,一经查实,我院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Smart tag: 声明 相关内容 分享到: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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