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计委发布关于批准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的公告
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4月29日发布2014年第5号公告,批准ε-聚赖氨酸、ε-聚赖氨酸盐酸盐、植物活性炭(稻壳活性炭)、5-戊基-3H-呋喃-2-酮等4种物质为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硫酸、硫酸亚铁等2种食品添加剂扩大使用范围。
其中,ε-聚赖氨酸在焙烤食品、熟肉制品和果蔬汁类食品中的使用量不超过0.15 g/kg、0.25 g/kg和0.2 g/L;ε-聚赖氨酸盐酸盐在水果、蔬菜、豆类、食用菌以及大米及制品、小麦粉及其制品、杂粮制品、肉及肉制品、调味品和饮料类中的使用量分别不超过0.30、0.25、0.30、0.40、0.30、0.50和0.20 g/kg;植物活性炭(稻壳活性炭)用于油脂加工工艺; 5-戊基-3H-呋喃-2-酮用于食品用香料。扩大允许硫酸在乳制品加工工艺中作为絮凝剂;扩大硫酸亚铁在发酵豆制品(仅限臭豆腐)中使用,使用量不超过0.15 g/kg。
(陈本晶 整理;来源:国家卫生计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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