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食品安全抽检将实行“四级分工”,避免重复抽查
国家食药总局6月3日通报,将从即日起对食品安全抽检实行“四级分工”,规避重复抽检、重点不突出等问题。抽检结果将每周对社会公布。
国家食药总局2014年共组织14.2万批次样品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验项目涉及276项,覆盖90%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合格率为94.7%。今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这项工作将严格实行“四级分工”,通过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的部门四级分工,抽检计划及抽样的科学布局来实现全覆盖。总局将对规模以上的、占市场规模较大的食品生产企业抽检,省级食品药品部门负责本省获证食品企业的抽检,市县级重点抽检本地的鲜活农产品、小作坊生产加工食品和餐饮单位自制的食品。主要的检验项目是食品中农、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滥用和非法添加,致病菌、重金属污染物等安全性项目。
(姚春霞 整理;来源:国家食药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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