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农产品农药残留快速检测(胶体金免疫层析技术)产品现场验证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保证农药残留快速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及有效性,上海市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产品质量安全专业委员会连同上海市农业科学院将共同组织开展2025年度农产品农药残留快速检测(胶体金免疫层析技术)产品现场验证工作,时间暂定于2025年4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组织
组织单位:上海市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产品质量安全专业委员会
承办单位:上海市农业科学院农产品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
上海科立特农产品检测技术服务公司
指导单位:上海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二、 工作原则
现场验证工作本着“企业自愿参加、过程公平公开”的原则。
三、 验证范围
结合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需求、农药推广应用现状、农产品抽检发现问题和农药残留快速检测技术发展等因素,拟验证评价豇豆等4种农产品样品基质中5项农药残留参数,详见表1。本次验证评价产品可选择单项目检测产品,也可根据产品情况选择多联卡对同一种基质中一项或多项参数进行同时验证。
表1 验证样品基质及参数
样品基质 | 农药残留参数 | GB 2763 最大残留限量值 mg/kg | 定性临界值要求 mg/kg |
豇豆 | 噻虫胺 | 0.01 | 0.01 |
芹菜 | 毒死蜱 | 0.05 | 0.05 |
噻虫胺 | 0.04 | 0.04 | |
番茄 | 啶虫脒 | 1 | 1 |
草莓 | 烯酰吗啉 | 0.05 | 0.05 |
四、 验证评价工作流程
1、 拟定于上海市农业科学院农产品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开展快速检测产品现场验证工作;
2、 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标准规定的农药最大残留限量(MRL)为基准,组织技术人员统一制备空白样品及1倍MRL值农药浓度样品。主办单位组织技术人员统一进行样品的制备并冷藏保存。
3、 根据参评产品数量,由参评企业派技术人员按照参评产品使用说明书现场操作进行盲样检测,对参评的快检产品质量进行验证评价。重点验证胶体金免疫层析试纸条(盒、卡)对农产品中农药残留的检测性能(包括准确度、假阳性率、假阴性率、检测时间等)。
4、 主办单位组织熟悉胶体金免疫层析试纸条(卡)工作原理和应用操作的专家现场监督,进行全程考评。
5、 考评结束后,主办单位组织专家组统一对验证结果进行复核与评判,并向参评单位提供参评产品的评价技术报告。
五、 申报主体
食用农产品(食品)药物残留快速检测产品生产企业和进口产品的代理单位,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参评企业应能提供3个以上验证范围内技术产品方可报名参加;
2、 企业可提供生产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等合法证明材料。
六、 验证评价产品要求
1、 产品适用于验证范围内农产品中农药残留的检测分析;
2、 产品已定型,正式上市售卖,稳定性高、准确性好;
3、 检测方法检测时间短、操作简便、满足农产品快速检测要求;
4、 具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或良好的推广应用前景。
5、 参试单位自行准备密封包装的产品,具体要求如下:产品包装完好无损;产品品牌信息清晰;说明书完整;所配实验所需耗材完整;同一品种规格的产品,需提供三个不同批次产品;每批次产品不少于30份次快检产品。参试的快检产品由参试企业无偿提供,不能提供足量快检产品的,不予评价。产品现场验证允许使用简易辅助设备协助判定结果(非必需要求),但产品说明书中应明确说明,且报名时需备注。
七、 申报流程
企业自愿参加,并向验证组织单位上海市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产品质量安全专业委员会提出农药快速检测产品验证申请。报名企业需于2025年3月31日10:00前向本单位提交申请材料,发送盖章签字电子版材料到指定邮箱,材料包括:
1、 申请表(见附件1盖章扫描件和word文件);
2、 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产品汇总表(见附件2盖章扫描件和word文件);
3、 验证评价工作知情同意书(见附件3加盖公章);
4、 检测产品设备(材料)合法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 检测产品设备(材料)相关技术参数证明材料复印件及产品说明书(加盖公章);
6、 生产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以及获得相关部门认可、认定等资料(加盖公章);
7、 在上海市推广使用情况及售后服务情况(加盖公章)。
8、 参加类似产品验证的技术评价报告或评价结果。
9、 参评企业在报名审核通过后,接到主办单位通知的企业,需将参与此次验证评价的快检产品于3月31日前邮寄至我单位(以快递到达时间为准)。
10、 本次验证评价工作每个产品每项验证评价参数收取参评费5000元,费用包括验证评价过程中所需样品采购与制备、试剂耗材、人力及仪器成本等费用。
11、 通过资料审核并接到主办单位通知的企业,根据各企业实际参评项目,请于现场考核评价前通过对公转账完成费用缴纳(注:个人转账需备注单位名称)。填写开具发票申请单方可开具发票,见附件4。
八、 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附件
联系人:宋玮
电话:17717078070
E-mail:songwei@saas.sh.cn
邮寄地址:上海市奉贤区金齐路1000号上海市农业科学院3号楼702室
邮政编码:201403
上海市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产品质量安全专业委员会
2025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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